太原: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168城市的后10位

2019年05月25日 15:13   来源:山西晚报   

  5月24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针对当前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将加大奖惩考核力度,努力实现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发布会公布了4个新出台文件,对推动2019年太原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和奖惩考核实施进行了规定。

  太原市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新文件包括《太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

  《太原市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实施意见》提出,太原市2019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168城市后10位,降尘量退出“2+26”城市倒数第一。为实现这个目标,太原将努力打赢6项攻坚战,即降尘污染防治攻坚战、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业污染整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秋冬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通过6大攻坚战,推动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进一步强化降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中,太原市明确了工地扬尘整治、裸露地面整治、城乡接合部及通往渣土场道路整治、渣土消纳场整治、建筑垃圾渣土清运、全城大清洗和工业扬尘整治等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

  《太原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的文件,主要为激发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积极性,落实和强化六城区、三县一市、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的政府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这个试行的奖惩方案规定,六城区、三县一市、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月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平均浓度的绝对值和改善率综合计算得分排名中,第一名奖励资金资金100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80万元;倒排第一的扣罚资金100万元,倒排第二的扣罚资金50万元,倒排第三的扣罚资金30万元。此外,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进行奖励。

  为有效减少太原市降尘量,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太原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降尘考核,《太原市2019年度降尘考核试行办法》对此进行了规定。2019年1月起,太原市政府每月向社会公布太原市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降尘量排名,每月对降尘量实施奖惩。《考核办法》还建立约谈制度,对降尘量连续3个月超过13.5吨/平方公里·30d或连续3个月在全市降尘量排名后两位,且在“2+26”城市县(市、区)降尘量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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