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国强:完善保障机制是自贸试验区探路的关键

2019年06月26日 15:17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在当前这样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国自贸试验区肩负着为进一步服务于高质量发展的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探路、为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进行探索的使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国强表示,要想完成这个光荣的使命,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保障机制。

  隆国强是近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第一届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上发表上述观点的。据悉,该论坛由商务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导,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和湖北省商务厅主办,主题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隆国强在演讲中表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在过去的5年多时间里,自贸试验区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隆国强介绍说,一方面,国际环境日益复杂,贸易保护主义在抬头,一些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也在升级,同时可以看到所谓新世纪的国际经贸规则还在酝酿之中,中国需要用进一步扩大开放来应对这个复杂的局面。推进高水平的开放,有很多新任务、新议题需要通过试验、通过实践去探索、去寻找一条有效的应对之路。另一方面,我国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一套完整的、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来保障,这就需要在很多方面进行大量的改革。

  “在此背景下,要进一步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中的‘探路者’作用,其关键就在于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保障机制。”隆国强说。

  第一,法治保障要先行。“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中央一直提出重大的改革要于法有据。而改革就是要打破原来的体制机制,甚至原来的一些法律规定。可以预期,未来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需要处理更多的法律、规章与进一步改革探索的关系。”隆国强说,所以推动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通过更加有效的法治授权,让自贸试验区能够放开手脚、推动改革,同时也需要把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成功的经验,尽快地上升为新的法律、新的规章。

  第二,要形成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更加有效机制。隆国强认为,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先行先试,需要有两个积极性,一个是中央部委的积极性,另一个是自贸试验区所在的省区市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积极性。“很多需要改革探索的事权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相关部门怎么能够加强对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改革的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怎么能够压实两个方面的责任,从而调动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这是我们下一步做好自贸试验区需要重点考虑的工作内容之一,也是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隆国强说。

  第三,要更大幅度地加强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的授权。每一个自贸试验区都有经过中央审批的总体方案,里面规定了自贸试验区须推进的改革开放任务。“对于这些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任务,要最大限度地给予授权,让自贸试验区能够放手地去闯、去试、去改。”隆国强说,加大授权是调动基层积极性的一个很重要的机制。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容错机制。隆国强认为,自贸试验区肩负着改革开放试验的任务,试验就不能保证每一项改革的举措都是对的。为什么要试验?就是有一些改革可能一开始看不准,需要试。“自贸试验区既有试对的任务,还有试错的任务,试错了就可以绕开这个暗礁,不再往这个方向去做。自贸试验区如果没有任何试错的机会,那么它作为试验区的作用就打了折扣。”他说,自贸试验区需要上级、需要舆论给予一个更加宽松的容错环境,这样大家才能放心去试、去闯、去改。

  第五,要进一步完善自贸试验区的评估和交流机制。隆国强表示,评估机制也是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机制。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既是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指导文件,也是一个任务书,需要定期对自贸试验区建设进行评估。“评估既可以是自我评估,也可以是上级评估或第三方评估。评估不是为了排名,而是为了客观地评价取得的成绩,从而准确地找到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此基础上谋定下一个工作的方向。”隆国强说。此外,他认为,自贸试验区之间的横向交流也很重要。不同的自贸试验区有不同的任务、定位,也有不同的探索,需要对各自的经验教训进行及时的分享交流,相互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助力自贸试验区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第六,要有组织保障机制。自贸试验区肩负着特殊的任务,对每一个与自贸试验区工作相关的部门来说,都存在着能力建设的问题。隆国强认为,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的有效推进,关键在人、在干部。自贸试验区的组织建设很重要,要保证从中央到地方选派优秀的干部、敢闯敢干的干部到自贸试验区工作;要加强自贸试验区干部的能力建设培训;要对自贸试验区作出贡献的干部给予及时的肯定,给予他们更加重要的任务或岗位。本报记者 赵海娟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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