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为环评“放管服”改革添动能

2019年10月31日 15:30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10月30日电(刘馨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0月29日通报了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按照《“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云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推动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近年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多措并举,不断优化环评管理服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处长鲜卫介绍,近年来云南省先后两次调整下放省级环评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省级审批和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外,均下放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时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2019年1月-9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080项,备案登记表27653项,全省纳入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约90%已不再审批,改为了登记表备案。

  对于完善机制优化服务,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采取提前介入“四个一百”“五网”“八大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领域重点项目,实行环评动态管理和“绿色通道”制度,跟踪做好指导服务。同时压缩时限,提速审批,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日、30日缩短为30日、15日。

  此外,在积极服务经济建设的同时,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把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环评的重要前提,严把环境准入关;对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严格环评审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五个不批”的要求,对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等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审批;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

  下一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结合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权限调整,拟再次下放省级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环评政策、程序和制度的宣传,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建立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这一目标,加强“三线一单”成果运用,以“三线一单”为硬约束,推动高质量发展。(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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