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地经济”助力长三角深度融合

2019年12月25日 15:49   来源:浙江在线   包海波 谢芳 编辑 江于夫

  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落实,长三角各领域的一体化合作不断深化。目前,作为跨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形态和平台载体,“飞地经济”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长三角地区众多城市加快“飞地”布局,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创新和产业合作走向深度融合。

  长三角“飞地经济”的主要发展趋势

  “飞地经济”是指相关行政地区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打破区划限制,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园区平台,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合作发展模式。“飞地”是区域融合发展的天然黏合剂,在区域一体化的初级阶段发挥着巨大黏合作用。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长三角地区不断优化创新政策供给、产业布局和要素配置,“飞地经济”主要呈现出“点线结合、网络化发展”的良好发展态势。

  长三角“飞地经济”渊源颇深。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上海就在江苏盐城大丰建立了上海农场,之后陆续建立了川东农场、海丰农场,统称为大丰农场,目前归光明食品公司管理,生产和供应上海15%的鲜奶、12%的优质大米和3%的淡水产品,是上海的“米袋子”“菜篮子”。除此之外,早期的“飞地”还有安徽宣城白茅岭农场、歙县练江牧场、黄山茶林场等“农业飞地”,莱芜鲁中矿业、南京梅山钢铁、徐州大屯煤电等“工业飞地”。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合作的加快,长三角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城市功能协作与“飞地”建设正不断演化升级,都市圈经济特征日益明显,“产业飞地”和“创新飞地”等高层次的“飞地”模式不断涌现。

  长三角“产业飞地”多点开花。近年来长三角加快产业融合与协同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展“产业飞地”合作,“飞出地”和“飞入地”在资源禀赋、经济潜力、社会环境和政策等方面通常具有互补优势,并存在一定的产业关联性。目前,长三角已建或在建的各类合作共建园区超过百家,主要有三种建设模式和路径。

  首先,从原有“农业飞地”向“工业飞地”转型升级。比如,2014年以来,在原有江苏盐城大丰农场基础上,江苏省和上海市共同建设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健康食品、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其次,异地系统整合打造产业集群新优势。比如,安徽宣城·萧山新塘羽绒产业园就是长三角“产业飞地”的成功案例,2019年羽绒园一期19个工业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实现销售60亿元,安徽宣城正在成为新“羽都”。

  再次,通过高水平产城运营平台输出建设标准和体系,打造高能级“飞地”。比如,长三角各地积极与苏州工业园区、张江高新区、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等展开合作,特别是苏州工业园区积极实施“飞地经济”走出去战略,整体推广产城建设标准,积极输出“新加坡经验”和“产城人融合”规划建设理念。又如,2018年12月,浙江嘉善与苏州工业园区签约建设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聚焦以智能传感为代表的电子信息产业,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个重大区域合作产业平台,并已入选浙江首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大平台。

  长三角“创新飞地”构建创新孵化与产业化网络。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以跨区域人才团队培育、孵化器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等为特征的“创新飞地”开始进入爆发期。

  首先,上海成为“创新飞地”和“人才飞地”的首选目的地。由于上海创新资源雄厚,高科技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众多,长三角各地积极在上海设立实验室、创新中心、孵化基地。比如,宁波前湾新区与虹桥商务区探索共建“科创飞地”,建设了一批专业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等公共平台。

  其次,杭州成为“创新飞地”网络的枢纽节点。杭州未来科技城、浙大紫金港众创小镇和滨江高新区已成为“创新飞地”的集聚重镇。2019年,浙江省委组织部支持建设的浙江人才大厦成为实施“人才飞地”政策、促进地市创新合作的新载体,截至9月底已挂牌入驻数字经济、新能源科技、生物科技等创新型人才企业45家。

  再次,一体化合作机制是“创新飞地”建设的关键。各地加快机制创新,加速与创新型城市和都市圈对接人才与科创资源,探索异地招才引智和研发孵化,并将中试基地、产业基地放在当地,通过政策机制、优质服务、创业投资等长效机制促进飞地成果向本地转化。比如,上海张江(衢州)生物医药孵化基地、嘉善国际创新中心(上海)、瑞安市(安亭)飞地创新港等都在积极探索“研发在上海、生产在浙江”的协同创新模式。

  系统推进我省“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当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进入全面提升阶段,加快“飞地经济”发展势在必行,也大有可为。我省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将其作为推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完善促进机制,配套优惠政策,全面掀起“飞地经济”发展新高潮。

  一是抓紧出台专项实施意见,指导推进“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行动方案均已出台,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抓手,我省“飞地经济”还一直缺乏系统化的顶层设计,“飞地”建设与产业布局、转型升级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凸显。我省要抓紧出台全面推进“飞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实施意见,强化各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市场统一、制度安排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为推动我省与长三角产业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区域一体化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以“飞地经济”发展为引领,深入推进政策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融合。一方面,构建融合全球与长三角政策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金融链的“创新飞地网络”。加快“飞地”合作的政策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与硅谷、伦敦、特拉维夫、上海、合肥等国内外创新高地的创新战略合作,布局一批创新中心、孵化器、实验室等合作平台,形成深度融合的全球与长三角协同创新网络。另一方面,以“产业飞地”合作助力长三角产业协同。结合我省各地产业优势和“十四五”布局,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苏州工业园区、中国科技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高水平机构加强园区“飞地”合作。

  三是统一制定跨区域考核机制,全力助推“飞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解决“飞地”税收分成和GDP统计等问题,是“飞地”建设的关键性因素。虽然2017年中央出台有关文件明确,“飞地”合作方可在内部考核时,对GDP、税收等重要指标协商划分,但实践中由于跨区域“飞地”统计归口不在同一地方,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我省要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力争在跨区域经济核算、财税分成、土地资源统筹、环境容量调剂补给等方面先行先试。比如,建立存量税收留存各地、增量税收按比例分成的税收分配制度、完善跨区域生态资源交易和生态污染补偿机制等,努力构建符合“飞地”发展实际的利益共享和考核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合作逐步深入。

  【作者单位:浙江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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