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八措施稳就业保用工 企业社保最长缓缴6个月
2020年02月19日 11:22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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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关键在人。2月17日,省人社厅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保用工的工作措施》,推出全力支持重点企业用工、有序引导其他各类企业用工、帮助务工人员便捷上岗、优化招工服务方式、鼓励企业灵活组织生产、强化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企业安全培训等八大举措,引导各地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稳就业、保用工工作。
对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设立工作专员主动开展上门用工指导服务,全面准确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和招工缺口。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在人社部门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立招聘专区,精准匹配登记求职人员信息。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优先保障重点园区、重点出口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和产业链重要环节用工,采取实名登记、网上申报、快速筛查等便利化措施尽快帮助员工返岗就业。视疫情变化和防控情况,规范引导服务行业及其他类型企业复工,不得以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设立限制条件,稳妥实施职工错峰返岗,确保本省户籍和办理居住证劳动者在省内无障碍有序流动,不得对重点疫情地区返苏人员采取强制劝返、超期隔离、就业歧视等不当行为,切实解决外地员工回程返岗难问题。
建立企业用工报备制度,经批准复工企业及时将用工人数、用工时间、用工要求报送给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定向推送给劳动者。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复工动态信息,指导职工提前做好安全防控、交通出行、住宿餐饮等准备工作。
创新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活动,畅通运行网络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动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线上供求对接服务,规范岗位采集和发布渠道,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
延续实施养老保险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符合条件地区的医疗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实施到2020年底。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缓交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给予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准发放1-3个月的稳岗补贴。(黄红芳)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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