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余县市开始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20年02月20日 14: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抗击新冠肺炎)云南百余县市开始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19日发布《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根据评估,云南129个县(市、区)为中风险等级的有24个、低风险的105个,无高风险等级。按规定,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意见》明确,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的为低风险地区。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的为中风险地区;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的为高风险地区。

  按此标准,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嵩明县、寻甸县等24个县(市、区)被评估为中风险等级;石林县、开远市、蒙自市、瑞丽市等105个县(市、区)为低风险等级。

  根据分区分级管理原则,低风险地区全面恢复到疫情发生前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全面复工复产;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对所有外来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和管理;医疗机构继续落实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中风险地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其中,无确诊病例的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的防控措施,保证正常的交通、生产、生活秩序,开放景点景区;在对疫情有关场所和人员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合理安排复工复产;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全部收入定点医院治疗,对无症状感染者按确诊病例管理,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严格追踪管理;对有确诊病例的疫点实行隔离和封闭管理等。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须细化本地防控方案,做到一县一策;动态开展疫情风险评估,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此外,《意见》还对严防输入风险、重点场所防控进行明确: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省界入口,所有拟入滇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情况,就地隔离排查,同时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在全省范围内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重点是人员流动性大、相对不固定的公共场所。(完)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