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开展“春风行动”助推长江航运复工复产

2020年03月30日 11:18   来源:新华网   

  

  日前,长江海事局发出通告,将在长江海事局辖区组织开展以“初心、暖心、精心”为基本要求的“春风行动”,积极落实优化船舶污染防治、海事政务服务、现场监督检查、税费减免落实、口岸监督管理、船员培训考试、船舶航行保障等工作举措,帮助船员和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复能。

  新冠肺炎疫情给长江航运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船员无法返岗,船舶停航停渡,一些航运企业经营停滞。长江海事局及时开展以落实“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求各海事单位“精心”组织实施相关服务举措,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复能。

  

  据悉,长江海事局于2019年4月20日制定发布了《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的公告》(4个方面,20项举措,简称“420”)。此次该局按照国家“放管服”改革、《交通强国建设纲要》颁布实施以及推进美丽长江建设的深化要求,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等新形势、新变化,从依法治理环境、海事政务环境、航运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环境4个方面制定了80项细化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举措的针对性。

  据介绍,“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主要包括在长江海事局辖区内实施对复工复产企业申办业务“加速办”,对船公司、船舶、船员证书“延期办”或“先办后补”,对新建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直接办”;实施海事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加快推进网上海事行政审批服务;推动宜宾至安徽区段9月底前基本完成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接收设施建设,引导江津、宜昌、岳阳、武汉、九江、芜湖等13个区段全区域实现船舶生活污水免费接收;落实港口建设费减免相关政策,减轻水运企业负担;推行多元化缴费方式,实现扫码便捷支付;扩大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范围,为相对人缴费提供便利;优化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机制,推进船舶通关“一站式作业”,实现“联合查验、一次放行”;推进交通运输工具“单一窗口”申报应用率达到100%,简化和规范国际航行船舶单证,实现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不见面审批”等一系列政务服务特别举措。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此次长江海事局推出的“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420’工作举措细化措施”是对2019年相关举措的“升级”,同时结合“春风行动”,助力船员和航运企业渡过难关,助推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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