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办理 保障粤港澳生态安全

2020年06月04日 15: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梅4日介绍,结合沿江沿海沿边的特殊区位,广西聚焦生态环境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保障粤港澳生态安全 。

  广西高院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梁梅在会上通报上述情况。

  广西地处珠江上游,长期以来,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但是,近年来,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走私“洋垃圾”,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梁梅介绍,2019年,广西新收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6550件,同比增加248.77%,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0件,涉及土壤及水污染、非法占用农地、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为更好地办理上述案件,广西高院制订下发《环境公益诉讼裁判指引》,各级法院运用民事赔偿及刑事制裁手段,创新适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土地修复、第三方评估等修复性判决方式,着力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针对跨省区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去年,广西高院院长黄海龙、广西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同庭履职,审理“3.14”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案件涉及人员达72名,涉案标的2025.6万元人民币。

  “该案的公正审理对斩断危险废物非法经营地下产业链条、震慑潜在的污染者、警示运输公司与运输者、教育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具有典型意义。”梁梅说。

  此外,广西高院还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就环境资源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的执法联动、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事项进行日常沟通。

  广西高院当天发布的白皮书公开10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广西高院二审依法支持首例涉及非法围填海的海洋行政处罚案件一审判决,彰显了保护海岸线和海洋环境生态安全的决心。(完)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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