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2020年11月05日 14:11   来源:辽宁日报   

  11月4日,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之际,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九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我省大连金普新区名列其中。

  这10个示范区是: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培育进口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据介绍,我国将利用3年至5年时间,培育一批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示范区,推动中国进口规模稳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带动相关产业提质增效、消费水平明显提升。

  大连金普新区于2015年8月挂牌成立,由大连开发区、保税区、普湾经济区共同组成,是我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2017年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正式挂牌成立,并逐渐发展成为东北地区开放层次最高、政策功能最全、区位优势最突出的综合经济区,对东北地区示范作用愈加明显。近年来,该区域外贸进出口额连年增长,区域进口额占大连比例高达60%左右,占全省36%左右,且具有商品门类齐全、大宗商品为主、国企民企并重、贸易国家遍布全球的特点,同时,新兴高新技术产品、跨境电商快速增长,赋予了外贸发展新动能。

  以成功入列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大连金普新区将把大连口岸优势、腹地优势、产业优势和区域的功能政策优势充分叠加,形成东北最具特色的国际商品展示交易平台、东北最具规模的国际商品采购分拨配送平台、资金流通最便捷的国际商品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与国际自由贸易港区通行做法相适应的国际商品贸易便利化平台,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更好发挥区域对东北振兴和对外开放的引领作用和促进外贸增长的引擎作用。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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