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如何高质量发展?

2021年05月13日 15:05   来源:中安在线   

  近日我省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5月13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国阳对《实施意见》作了相关解读。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稳步有序推进省级高新区扩容升级,国家高新区数量和质量都实现新的提升,高新区布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建立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产品,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若干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

  到2035年,全省高新区质量进一步提升,建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意见》以拓展范围、启动评价、完善制度、组织保障为特点,正文共分7个部分、20条,包括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和组织管理等。

  在体制机制方面,李国阳介绍,我省将创新管理体制,支持高新区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强化科技创新职能,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管委会+公司”发展模式。同时,推进运营创新,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依照法定程序赋予高新区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经济管理权限。并促进整合优化,鼓励合芜蚌等国家高新区探索一区多园、共建产业园区等协同发展模式;鼓励以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各类开发园区。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移落地在高新区。

  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提出将依托高新区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导高新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记者 徐慧媛 许梦宇)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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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15:05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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