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N” 天津建章立制299项全力整治顽瘴痼疾

2021年11月19日 08:46   来源:法治日报   张驰

  一组数据,充分展示了天津教育整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共排查认定各类问题2515个,其中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15个;整改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与配偶、子女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48个;排查整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与机关作风顽疾问题269个;排查认定其他问题2183个。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制度体系建设。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天津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坚持边查边治边建,形成了科学规范、系统集成的“1+4+N”制度体系(一个工作体系、四项机制、N个“小快灵”措施),共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99项,确定制度机制建设重点任务59项,有效整治顽瘴痼疾。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天津政法系统,揭秘1+4+N制度体系如何构建并助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坚持党的领导

  形成制度体系

  在天津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上,天津市委主要领导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查找制度层面的短板漏洞,明确建章立制工作重心,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务实管用。

  天津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制度建设情况大排查大梳理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底数,坚持边查边改边治边建,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确保制度衔接配套。

  为此,天津市教育整顿办制定下发了《天津市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的工作提示》,要求市政法各单位结合政法职能,强化政策供给,压实工作责任,拓展整治成果。

  坚持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教育整顿过程中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制定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政治生态建设的指导意见》,有效防止“关键少数”迷失方向,主体责任被撂荒。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围绕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条线顽瘴痼疾,影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机关作风顽疾等“四类问题”,专门召开会议“把脉会诊”,制定了顽瘴痼疾整治总体方案与“四类问题”整治方案,形成了“施工表”“路线图”。

  天津市公安局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一把手”应当接受监督的事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公安局所属单位“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强力整治司法行政系统政治生态方面的顽瘴痼疾,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天津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净化政治生态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从全市层面来看,结合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天津制定完善了34项制度机制,确保党的绝对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坚持党的领导并形成制度体系,确保了教育整顿工作的政治高度、主攻重点,确保了工作节奏与效率。”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财经大学立法与司法研究基地主任、教授陈灿平评价道。

  补齐制度短板

  正风肃纪强警

  11月2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二督导组组长张志军一行到天津市司法局督导调研。“当前,干警的思想有何变化?在教育整顿过程中,有没有堵塞不通的地方?”在听取天津市司法局情况汇报的同时,张志军瞄准堵点、痛点、难点,向该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询问。

  督导组去天津市司法局调研,与天津司法行政系统此前出现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着直接关系。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该局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由表及里、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开展制度“会诊”,及时建立或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补齐制度短板,扎紧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笼子。

  由此深入,天津市司法局先后组织干警开展超过400场次的“政治生态与我的关系”大讨论,在戒毒系统开展“肃清流毒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大力整治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等流毒积弊。

  围绕政法队伍内部问题多发、高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天津持续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36项制度机制,全面肃清政治“两面人”流毒影响,推动政法队伍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

  天津市委政法委针对整治机关作风顽疾,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措施》;针对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中共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措施》;针对强化调查研究工作,制定《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高院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措施》,天津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天津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报备管理的暂行办法》。

  与此同时,天津市级政法各单位充分发挥条线指导、政策供给作用,聚焦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补短板、堵漏洞,把“点”上的问题整改上升为“面”上的制度机制建设;对第一批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样本加强专题调查研究,通过对1427个制度进行梳理分析,对排查发现的83个问题,划分为“针对性与操作性不够强”“存在重建设、轻执行的倾向”等四个方面进行分兵突破,分类施治。

  广泛听取意见

  规范执法司法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检察院还需提质增效”“依法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检察院还能更有作为”“建议检察院加强内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今年9月,天津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听取对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10月,该院又召开座谈会,邀请48位离退休老干部建言献策。离退休干部代表围绕天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从加强权力监督、提升履职能力、找准问题“病灶”、肃清流毒影响以及从严治检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天津市级政法各单位针对顽瘴痼疾整治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与建设,坚持真开门、开大门、开正门搞整顿,共召开“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49次、征求意见建议345条,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30次、征求意见建议118条,召开基层干警座谈会106次、征求意见建议980条,及时回应关切。

  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对现有制度机制进行“把脉问诊”,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具体表现形式,明确整改方向,为政法各单位确定拟建立制度机制、拟完善制度机制与拟废除制度机制提供重要参考与决策依据,不断提升建章立制的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

  为畅通涉诉信访案件出口,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天津市高院制定《天津法院落实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工作规程(试行)》;针对性解决监督不力,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天津市检察院制定《关于〈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举措》;天津市公安局制定《涉公民个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规定》,在制度层面弥补短板漏洞,有效整治内部人员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天津市司法局制定《领导干部干预公证执业活动、插手具体公证业务办理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规定》,规范记录报告与责任追究。

  完善考评机制

  推动干部交流

  通过两个拉杆箱,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广开派出所副所长杨凯与同事抽丝剥茧,抓获一名打架斗殴案的外逃嫌疑人;滨海新区司法局新河司法所工作人员胡帅,从青涩小伙迅速成长为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于一身的业务能手……

  教育整顿过程中,天津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得益于天津市级政法各单位坚持在基层一线与大仗硬仗中锻炼、识别、提拔、选用干部的良性机制,以及完善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与工作考评体系。

  为进一步解决青年干警面对复杂矛盾束手无策、急难险重任务毅力不足等问题,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干警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制定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范,不断强化青年干警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质,激励担当作为;天津市公安局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枪械使用,制定民警枪械使用训练工作实施细则,有效解决枪械使用训练时标准、程序、要求等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制定打造“五型机关”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责任担当。天津市戒毒管理局制定警察职业荣誉仪式组织实施办法(试行),提升干警职业荣誉感。

  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与正向激励,在这里得到了有效的融合。

  今年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就健全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提出要求。天津迅速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调整区委政法委书记8名,区级法院检察院交流班子成员与关键岗位人员86人,全部完成跨区跨部门交流轮岗。

  天津市级政法各单位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调查分析、调整交流、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机制。其中,天津市高院制定了加强高院机关干警交流工作的意见,不断畅通人员内部交流,促进人员合理配置;天津市检察院制定了人员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有效解决现有交流轮岗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问题。

  陈灿平认为,政法队伍交流轮岗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相当一部分政法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生活,免不了受‘关系网’‘熟人圈’的干扰,从而导致一些腐败案事件发生,交流轮岗可以让其摆脱上述因素的羁绊,安心工作。从源头上来分析,这是一项重要的预防与打击腐败的制度性举措。”

  与政法干部岗位能力提升相辅相成,此次交流轮岗,在打破政法干部流动藩篱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成长通道,让想干事、能干事的有发挥专长的舞台,使其所在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天津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天津还要推动教育整顿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努力抓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改革亮点,用教育整顿成果助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持续深化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与政法队伍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做到通过系统思维与制度意识发现问题、破解难题,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激励政法队伍干事创业、履职担当,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步。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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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08:46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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