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2.32亿元(包括面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发放贷款10.72亿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0.86亿元
■ 截至7月25日,为创业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有18家,直保在保余额15.05亿元,在保户数3445户
8月10日,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大金融领域政策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力度,截至6月底,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3.18亿元,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2.32亿元(包括面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发放贷款10.72亿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20.86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3.8万人。
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一定比例的贴息。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我省围绕涉农和县域发展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发挥、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10项重点提升内容,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结构、产业特点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服务经验,推动金融机构优化县域金融服务水平,引导信贷资源向返乡创业群体倾斜。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农贷款余额10490.69亿元,同比增长13.43%。
为了用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今年,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共对24个农业保险品种进行补贴。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4.8亿元,为全省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积极引导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充分运用绩效考核、降费奖补、担保奖励、评优评先等手段,重点考核担保放大倍数、综合担保费率等指标,进一步解决“不能担”“不愿担”“不敢担”等问题。截至7月25日,我省为创业企业、个人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有18家,直保在保余额15.05亿元,在保户数3445户。其中,创业企业融资担保直保余额10.39亿元,创业企业融资担保直保户数359户,创业个人融资担保直保余额4.66亿元,创业个人融资担保直保户数3086户,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为返乡创业企业及个人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记者 程伟 实习生 武润楠)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