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发布79项改革任务

2024-11-06 10:2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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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雅静)

河套发布79项改革任务

2024年11月06日 10:24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玮)未来5年,河套深圳园区将全面破解制约“一区两园”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打造国际科技合作的首选地、最佳“平台”。

  11月5日,记者从河套发展署获悉,该署党组近日已印发《关于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勇当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探路先锋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79项改革任务,拟以最快速度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障碍藩篱。

  拟依托福田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和特殊监管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位处深圳河两侧,包括3.02平方公里的深圳园区和0.87平方公里的香港园区,是继横琴、前海、南沙之后,粤港澳大湾区又一重大合作平台。区别于其他三大平台,河套是目前唯一以“科技创新”命名的合作区,有着“深港合作”的鲜明特色,被赋予“打造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等重要使命。

  《实施方案》围绕“探索高效便捷的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监管模式”“推行国际先进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机制”和“打造国际化创新生态体系”等4个方面拟定了79项改革任务。

  其中,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上,将依托河套合作区“一国两制”下“一区两园”的跨境、跨制度、国际化优势,从“创新科研人员、科研货物、科研资金、科研数据跨境流动”等环节推动20项改革任务,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跨境查验监管模式,全面破解制约“一区两园”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我国全面深入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率先开辟新“通道”。

  在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方面,针对“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成果管理制度、产学研合作方式”等提出22项改革任务,拟依托福田保税区全域实行物理围网封闭管理和海关特殊监管,面积有限、风险可控的特殊条件,率先引进国际先进科研规则进行压力测试,构建与香港及国际全面对接的科研管理制度,进而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高水平创新资源,打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基地”。

  构建深港科技创新高效协同机制

  在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机制上,《实施方案》将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充分挖掘深港两地面向国内国际的联系作用,拟从“创新国际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国际产业中试转化模式、国际人才引进模式”等3个方面推出15项改革,构建深港科技创新高效协同机制,推动深港高水平市场化、国际化及科技、产业的互补优势进一步深度衔接,打造国际科技合作的首选地、最佳“平台”。

  同时,还将从“优化科研税收政策、就业社保政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入手推出22项改革,在搭好“平台”、当好“通道”、建好“基地”的基础上,建立衔接国际的营商规则和环境,构建更加完备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为打造世界级的科研枢纽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为新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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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重磅发布“新十条”

  推动河套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海关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深圳园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针对河套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内纳入“白名单”备案管理的科研机构与企业及其相关货物推出10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动。

  《若干措施》提出除涉及检验检疫要求的货物外,将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适用集中申报模式,海关不限定月度进出批次。

  对已获得香港生物物质许可且用于深港联合科研或关联科研的进出境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海关优先办理卫生检疫审批;除生物安全风险未知的病原体或者可能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殊物品外,对经“深圳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风险评估的特殊物品,根据联合监管机制风险评估结论,海关相应简化卫生检疫审批流程。

  对经香港进入河套深圳园区海关监管区域并仅在区内使用的法定检验工业品,经海关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可采用分类分级方式差别化实施合格评定。

  《若干措施》还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仪器、设备、器具、试剂、耗材、样品等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保税货物除外),以专人携带方式通过一号通道进出境。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自用的基建物资、办公用品、生活消费品、劳保用品等便捷进出区。

  河套发展署方面表示,下一步将与深圳海关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白名单”试点,推动特殊物品便利跨境政策落地,建设推广公共ERP信息服务平台,全力促进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动。

  南方日报记者 张玮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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