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新增四类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种类
■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包括车辆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路口转弯不打转向灯、夜间不开灯,夜间不开灯抓拍时间为当日22时至次日5时)
■违反规定变更车道(包括连续变更车道、“蛇形变道”)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即日起,本市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种类进一步扩充,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疲劳驾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抓拍,并分别进行非现场处罚和短信提示警告。目前,全市已有36类交通违法可进行非现场执法。
今年起,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用2000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展非现场执法。同时,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旅游客车、包车客车、班线客车、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等装有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进行监督,对存在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按照所驾车型不同,依法处200元罚款、驾驶证最高记9分的处罚。
交管部门发现,近两年肇事机动车违反规定变更车道或未按规定让行的事故数量,占机动车事故总量的16.9%。对此,交管部门在本市部分区域试点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违反规定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对驾驶人采取短信提示警告。收到短信提示的驾驶员可前往各区交通大队执法站查看采集的视频、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