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启动会近日召开,旨在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等养老服务领域难题,推动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介绍,当前,养老服务仍然存在养老相关主体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是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刚性需求,是社会各方面普遍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佟立志说,立法过程中,应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调研,集中资源和力量,重点从完善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切实守住养老民生底线。
《条例》也将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健康发展释放红利。佟立志表示,老年人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服务、社区公共服务等工作结合紧密,相关社会需求也较为强烈。目前,各部门、各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标准,仍存在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立法过程中,应打通养老服务与医保、康复等相关领域的政策通道,融合、重构并形成协同统一、导向一致的制度环境,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
《条例》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明确主体权责,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清晰界定各方职责。拟重点围绕设施规划与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老人”及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产业、扶持与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2月至6月下旬为起草阶段,主要就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条例(草案稿)》,开展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修改《条例(草案稿)》,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形成法规议案,报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