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开发银行大连市分行向大连市选定的收购主体发放辽宁省首笔符合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的贷款,授信金额2.4亿元,首笔到位贷款1.71亿元,支持其收购1126套、总建筑面积3.63万平方米商品房,作为重点面向青年人才的高品质保障性租赁用房。
金融支持在加大力度收购存量商品房中起着重要作用。不久前,我省印发《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 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提出用好用足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和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分行配合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配套制度制定,指导全国性银行在大连分行积极对接收购主体,提早介入收购项目,协助制定收购方案、可研报告,加快授信审批流程,加快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首笔贷款落地。
在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方面,沈阳市积极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切实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以及城市引进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2月14日,国开行辽宁省分行向沈阳市选定的收购主体授信3.6亿元贷款,支持收购420套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配售,首笔贷款预计3月中旬发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将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4.5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下一步,将从供需两端发力,坚持以需定购,围绕工薪群体建立住房保障对象数据库,通过收购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补齐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短板。同时,指导沈阳、大连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好房子”试点工作,推动好房子、好小区要求在住房保障领域落地。
(辽宁日报 记者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