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洋)2月13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通知要求,明确将多项科普成果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业绩硬指标,科普成果与论文、科研项目等具有同等评审效力,进一步提高科普成果权重,引导医务人员重视健康知识传播。
依据相关高级职称评审要求,申报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主任医(护、药、技)师的人员,在业绩成果材料中可提交健康科普成果作为评审依据。其中,副主任医(护、药、技)师申报者可选条件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赛事排名前10名的奖励1项;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健康科普类专题新闻发布会1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科普期刊上发表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1500字以上科普文章1篇。主任医(护、药、技)师申报者可选条件包括: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大赛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普赛事排名前5名的奖励1项;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健康科普类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的科普期刊上发表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1500字以上科普文章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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