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司法局官网消息,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目前,上述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中,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人士可以在2026年6月23日前提出意见。 对于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征求意见稿提高了罚款金额。现行《条例》规定,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五十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而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按照规定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