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工作怎么干?改什么、更新什么?改完后怎么运营维护?这些问题,在宁夏即将实施的地方标准中都有了答案。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发布《城市更新实施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是宁夏首个城市更新领域的推荐性地方标准。
规程明确,城市更新必须坚持先给城市“做体检”,再依据体检成果制定规划、片区策划和实施方案。更新方式上,提出保护修缮、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优先采用微改造,严禁大拆大建。历史文化遗存要求“应保尽保”,不随意拆除老建筑、古民居,不破坏老城区格局。同时,从安全、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区域风貌管控、自然生态环境等四方面划定底线。
针对群众担心的“改得不彻底”,规程建立了“城市——片区——项目”三级推进体系,以及“体检——更新——评估——巩固”的全周期闭环。市级编制专项规划、统筹划定更新片区;片区层面编制策划,细化落地路径;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完成认定备案后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还要常态化运营、开展效果评估,不能“建完就算完”。
规程列出13项重点任务及实施要求,涵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防灾减灾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更新、城中村更新、城市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例,要先排查安全隐患,优先更新水电气路、消防、安防设施,再推进建筑节能、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完善停车、充电、垃圾分类配套,鼓励加装电梯。
城市更新需要精打细算,破解资金失衡难题。规程要求在片区策划阶段要把账算清楚,看看投入和收益怎么搭配、能不能平衡。单个项目难以平衡的,可在片区内打包组合实施:拆除新建与整治提升打包、公益与经营打包、短期与长期收益打包。项目实施方案更要完整列明全周期投入、运维成本、收益来源与风险管控举措,实现更新项目全周期资金可控。
针对“一年新、两年旧、三年没人瞅”的问题,规程提出更新项目竣工验收后即进入运营管理阶段。根据运营管理方案和物业持有要求,可采用自主运营、合作运营或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模式开展运营工作。如供水排水、垃圾处理、停车场、消防等基础设施,可由政府依法依规选择专业机构管理。更新改造后新产生的公益设施和公共空间,可由社区自治或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模式,依法选择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运营管理。老旧小区结合共有资源整治改造的商业配套,可优先采取社区自治模式,也可由实施主体或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积极推动多方参与,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针对同一条路反复开挖问题,规程要求项目实施前全面摸底,广泛征集意见。多个关联性强的项目可打捆编制方案、共同推进。燃气、供水、排水等管线更新要与道路改造、绿化提升统筹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反复破路施工。(记者王瑞)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