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26日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成都市将有序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申请预售的项目单体建筑工程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该实施意见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土地,有序推行现房销售。实行现房销售的,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现房销售相关信息;公告中未明确销售方式的,销售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确定。
(责任编辑: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