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台州10月29日综合报道 2014年10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台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王中毅代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今年9月,台州市中院原院长丁铧因受贿通奸被查;9月22日,浙江省委组织部发布一则干部任前公示(相关报道),其中,现任中共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王中毅简历
王中毅,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浙江温州人,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温州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瑞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政府办公厅工业处副处长(挂职),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14.10 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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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