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汤志明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2015年05月11日 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对重庆市民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汤志明(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汤志明简历 

  汤志明,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重庆丰都人,大学学历,1972年3月参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3月在四川省巴县白市驿当知青;

  1972年12月在市公交公司当工人;

  1981年3月至2003年6月历任市公交公司团委副书记;市第二公交公司副经理,市公交电车公司经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2003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09年3月至2013年4月任市民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局长级),市四届人大代表;

  2014年8月退休,9月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2014年10月接受调查。

    2015年04月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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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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