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综合报道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咸宁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程群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程群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群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程群林简历
程群林 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湖北省嘉鱼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
1979.10——1982.07 咸宁师专中文系学生
1982.08——1987.09 嘉鱼县委办公室干部、调研科副科长
1987.09——1988.10 嘉鱼县委政研室正科级研究员,主持嘉鱼县乡镇企业和科技进步等项目调研
1988.10——1990.10 共青团嘉鱼县委书记
1990.10——1994.12 共青团咸宁地委宣传部部长
1994.12——1996.04 共青团咸宁地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95.09-97.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96.04——1999.12 共青团咸宁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9.12——2001.04 咸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2001.04——2003.12 咸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咸宁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其间00.07-03.06华师研究生班学习)
2003.12——2008.07 崇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理县长,04.01当选为县长,07.01当选为市委委员(其间03.06-05.07华师管理学硕士学位在职学习)
2008.07——2008.09 市委委员、崇阳县委书记
2008.09——2011.10 市委委员,崇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0——2012.01 市委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1——2013.09 咸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09——2013.12 咸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常委、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12-- 咸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咸宁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
2015.01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