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南京9月16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蔡敦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蔡敦成简历
蔡敦成,男,1962年1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
先后担任国营宿迁来龙农机修理厂技术员、钢丝床厂副厂长,宿迁市(县级)埠子镇副镇长、卓圩乡副乡长、三棵树乡党委副书记、骆马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党委书记(副县级)(其间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宿豫县副县长、党组成员,宿迁市多种经营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宿迁市宿城区委常委、副区长,泗阳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盱眙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参加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9年12月明确副市级),淮安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3年4月任省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厅级)。
2015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