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广州9月23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9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广东省广州市原从化市市委书记黄河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黄河鸿简历
黄河鸿,男,1965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省五华县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4年9月至1988年6月在华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系昆虫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农学学士学位;
1988年6月在广州市农业局工作,任助理农艺师;
1990年9月任广州市纪委纪检二室科员、干部室副科级干部;
1992年6月任广州市委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正科级干部;
1994年12月任广州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干部;
1997年6月任广州市委办公厅正处级干部(其间:1997年3月至7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1997年7月至1999年5月,挂任花都市委常委);
1999年5月任花都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0年6月任花都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03年1月任芳村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05年6月任荔湾区筹备组副组长;
2005年12月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0年7月任从化市委书记(保留广州市正局级待遇);
2010年9月任从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0年12月任从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2年10月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5年5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