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株洲5月10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2016年5月10日,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清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谢清纯,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清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谢清纯简历
谢清纯,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湖南省攸县人,博士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参加工作。
历任攸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攸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醴陵市委书记,株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
2015.03 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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