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昌吉3月9日综合报道 据新疆《昌吉日报》消息,2017年3月6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革生同志为自治州副州长。
刘革生简历
刘革生,男,汉族,1967年4月生,江苏南京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入党,研究生学历(2004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建专业)。
1985.09-1988.08,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数学系数学专业学生;
1988.08-1992.12,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数学系辅导员;
1992.12-1993.09,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数学系团总支书记(副科级);
1993.09-1995.12,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副科级);
1995.12-1997.12,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97.12-2001.06,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副处级)(其间: 2000.04-2001.04在团中央组织部干教处挂职任副处长);
2001.06-2001.10,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团委书记兼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正处级);
2001.10-2003.12,福建省漳州师范学院成教院院长;
2003.12-2006.07,福建省漳州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副处级)(期间:2001.03-2004.01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2.03-2004.04参加西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在职大学学习;2002.03-2004.04在西南师范大学英语专业攻读学士学位,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2006.07-2007.08,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7.08-2009.06,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2009.06-2010.08,福建省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漳州市信访局局长;
2010.08-2013.10,福建省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成员(期间:2010.04-2013.07援藏任西藏墨脱县委书记、墨脱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13.10-2017.02,福建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7.02-2017.03,福建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昌吉州政府党组成员。
2017.03- 福建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昌吉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