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原副厅级侦察员何宗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2017年03月30日 21:25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成都3月30日综合报道 据四川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对省公安厅原副厅级侦察员何宗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宗志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犯罪。

  何宗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宗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何宗志简历 

  何宗志,男,汉族,1954年11月生,四川南江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5月至1978年4月,在南江县委办公室工作;

  1978年4月至1994年12月,在南江县公安局工作,先后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副局长,南江县正直区副区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

  1994年12月至1998年12月,先后任巴中市(现巴州区)公安局政委,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1998年12月至2006年10月,先后任资阳地区公安处副处长,资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任四川省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

  2015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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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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