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滁州8月17日讯 据安徽滁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纪委对滁州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春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春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接受组织谈话询问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在职和退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本应由其子支付的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春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长期“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滁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春雷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安徽省地税局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徐春雷简历
徐春雷,男,汉族,1953年2月生,安徽萧县人,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
1970年7月至1978年7月在滁县三八布厂工作;
1978年7月至1982年9月在安徽财贸学院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年9月至1990年1月历任滁县行署经济计划委员会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0年1月至1995年2月任滁州市工业局副局长;
1995年2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滁州市地税局副局长、局长;
199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滁州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滁州市地税局党组书记;
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滁州市地税局调研员;
2013年2月退休。
2017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