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巴中8月17日讯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左敬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左敬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左敬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6年,被告人左敬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予关照,并帮助协调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09年至2012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左敬军简历
左敬军,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蒲江县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11月,在省公安厅研究室工作;
1993年9月,任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4月,任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6年3月,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2011年8月,任巴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年9月,任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