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任免李治义、张涛、耿艳楼、韩旭、朱立光、高维娟等职务

2017年10月19日 10:01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9月29日决定:

  任命李治义同志为河北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

  任命张涛同志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副巡视员职务;

  任命耿艳楼同志为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韩旭同志为河北工业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朱立光同志为华北理工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聚祥同志的华北理工大学校长职务;

  任命高维娟同志为河北中医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孔祥骊同志的河北中医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邓明立同志为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韩文仲同志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郝玉龙同志的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刘建军同志为石家庄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俊华同志的石家庄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云电军同志为沧州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军同志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任建庆同志的河北省司法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高献计同志的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张金贵同志的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巡视员职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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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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