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为任咸阳市副市长 陈俊锋、郭军不再担任

2018年05月02日 10:3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咸阳5月2日讯 根据陕西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卫华同志的提议,经2018年4月28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赵月为同志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接受陈俊锋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郭军同志辞去咸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俊锋已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陕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军已任铜川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陈俊锋简历

  陈俊锋,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陕西乾县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入党,陕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陕西省武功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市委常委、咸阳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3月任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陕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军简历 

  郭军,男,汉族,1972年9月生,上海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

  1989年9月至1993年7月在湖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在湖北省沙市职业教育中心任教;

  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7月至2018年4月在中央纪委工作,历任监察综合室主任科员、机要秘书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综合处处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综合处处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其间: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二年);

  2018年4月至今任铜川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铜川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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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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