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嘉兴6月6日讯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陶金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陶金根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违纪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陶金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嘉兴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陶金根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陶金根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作为一个常在河边走的人,没有时时警醒自己,因为贪利,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主要原因有:一是随环境而变。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二是随地位而变。对朋友、家属所求,不注重原则,能帮则帮、能办则办,以致把权力转为私利。三是随形势而变。缺乏政治定力,存有大流意识,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上,没有把住方向。四是心态有变。错误地认为只要不主动去要、去拿,对送上门的利,叫不拿白不拿。对一些利益输送,装作视而不见。今后一定总结和吸取教训,认真接受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审查和判决,端正态度,老老实实认错、认罪,改过自新,用行动和努力尽力弥补过去的错误和罪行。
陶金根简历
陶金根,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57年1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9年4月至1981年9月任嘉兴县塘汇公社团委书记;
1981年9月至1983年11月任嘉兴团市委干事;
1983年11月至1984年6月任嘉兴市郊区团委干事;
1984年6月至1990年5月任嘉兴市郊区区委组织部干事、部务会议成员、干部科科长;
1990年5月至1994年8月任嘉兴市郊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郊区老干部局局长;
1994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嘉兴市郊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8年5月至2002年4月任嘉兴市郊区区长助理、郊区新区建设管委会主任,郊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2年4月至2003年1月任秀洲新城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任秀洲区副区长;
2004年4月至2006年3月任嘉兴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2006年3月至2008年7月任嘉兴市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兼市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任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调研员;
2017年3月,退休。
2018.03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