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成被提起公诉 曾任四平市委书记、吉林省地税局局长等

2018年06月20日 16:0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6月20日讯 据吉林检察消息: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克成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向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王克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对其依法进行了讯问。延边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克成在担任四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四平市委书记,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克成简历 

  王克成,男,1957年2月生,汉族,研究生学历,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12月,任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95年8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1996年2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7年8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

  2000年1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4年2月,任四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9月,任四平市委书记;

  2010年4月,任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年1月,当选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吉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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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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