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成都8月14日讯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江建君在任广汉市委副书记、市长(正处级)期间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四川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江建君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建君简历
江建君,女,汉族,1968年12月生,四川绵竹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
1985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剑南春酒厂、绵阳工业学校、东方电机厂工作和学习;
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历任共青团德阳市委干事、青联副秘书长、青联秘书长、德阳市关工委秘书长;
2001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广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9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团)公司纪委书记;
2017年11月,任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2018年2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