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海口8月20日综合报道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省林业厅原副巡视员王春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春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活动安排;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春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春东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王春东简历
王春东,男,汉族,1962年6月生,海南陵水人,大专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7—1990.09 海南陵水县南湾珍贵动物保护区管理站(海南省南湾自然保护区)技术员
1990.09—1993.11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站技术员
1993.11—1995.06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站副主任科员
1995.06—2002.01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站副站长(正科级)
2002.01—2004.12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2004.12—2008.09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中心主任(正处级)
2008.09—2010.07 海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局长
2010.07—2010.09 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政委
2010.09—2012.09 海南省森林公安局党委书记、政委
2012.09—2017.06 海南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06— 海南省林业厅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