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清远9月7日综合报道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清远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石芳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芳飞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批准多次出入国(边)境;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请托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石芳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石芳飞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取消退休待遇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石芳飞简历
石芳飞,男,汉族,1954年2月生,广西临桂人,大专学历,1973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任清远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1992年3月任清远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扶贫总公司经理
1998年11月任清远扶贫经济开发试验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2003年1月任清新县委书记
2003年6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2年2月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4年4月退休
2018.05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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