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运城1月24日综合报道 据山西运城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运城市委批准,运城市纪委监委对运城市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刚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中央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对抗组织审查,对身边工作人员违规公款消费负有主体责任;违反工作纪律,推脱责任慢作为,回避矛盾不作为,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林业工作的安排部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建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慵懒怠政,搞权钱交易,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运城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请运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建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建刚简历
李建刚,男,汉族,1970年1月生,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2月,任平陆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11年4月,任临猗县委副书记;2013年7月,任临猗县委副书记、县长;2018年8月,任运城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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