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武汉10月8日综合报道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建军背离党的宗旨,丧失党性原则,执纪违纪,知法犯法,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监督职责,对有关高管人员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不仅不制止、不报告,还积极参与,造成国有企业巨额资产损失;监督执纪宽松软,对企业各种违纪违法问题不纠正、不查处,导致多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开支,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彭建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彭建军简历
彭建军,男,1963年8月10日出生,汉族,湖北仙桃人,湖北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至1983年8月,炮兵二师29团汽车修理所战士;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信阳陆军学校学员;1985年8月至1987年12月,湖北省军区司令部直属分队独立连一排排长;1988年1月至1999年3月,三环集团公司员工;1999年3月至1999年5月,三环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科长;1999年5月至2002年2月,三环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2月至2005年12月,三环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5年12月至2007年5月,三环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5月至2014年4月,三环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三环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5年5月,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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