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四平10月15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近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包洪建(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及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包洪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包洪建在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吉林市支队长,武警吉林省总队副总队长、副司令员,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采取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另查明,包洪建在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吉林市支队长期间,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洪建简历
包洪建,男,蒙古族,1961年7月出生,吉林前郭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5年5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市支队支队长(副师职);2006年3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参谋长;2009年4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吉林市支队支队长(副师职);2011年6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总队长;2012年12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司令员;2016年9月,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级)。
2019.01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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