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武汉12月17日综合报道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湖北省检察院原副巡视员张青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本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却为官不廉、知法犯法。违反政治纪律,与行贿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青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青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青简历
张青,女,汉族,1954年8月生,湖北枣阳人,大专学历,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至1990年10月在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0年11月至1991年3月任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1991年3月至1995年10月任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检察长,1995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1996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北省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1997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巡视员、反贪局副局长,2005年3月任湖北省检察院副巡视员。2014年8月退休。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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