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6日综合报道 12月25日召开的石景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之常辞去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李新为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由李新代理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新,1971年8月出生,长期在天津市工作,曾任津南区常务副区长,2017年任河北区委副书记、区长,近日已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陈之常,1974年12月生,2018年6月任石景山区委副书记,今年1月当选区长。
李新简历
李新,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天津市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06—1998.0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管理局招商部部长(1996.05-1998.05在天津财经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07—2001.0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9.06天津财经学院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1.03—2005.0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商局)副局长;
2005.01—2006.09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区总公司总经理;
2006.09—2011.02 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主任;
2011.02—2013.07 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8.09-2011.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3.07—2016.08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对口支援青海工作前方指挥部总指挥、临时党支部书记、援青干部领队;
2016.08—2017.04 天津市津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17.04—2017.05 天津市河北区委副书记;
2017.05—2019.12 天津市河北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9.12— 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