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三亚4月23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蓝文全(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蓝文全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蓝文全利用担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三亚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标、违法建筑处置、临时建筑许可、广告牌位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蓝文全简历
蓝文全,男,黎族,1963年5月出生,海南三亚人,大学文化程度,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7-1987.10,历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白沙县光雅区文教宣传助理、公所副区长;
1987.10-1988.04,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三亚市政府招待所所长;
1988.04-1993.11,历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招待所所长、办公室调研科副科长;
1993.11-1996.09,任海南省三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1996.09-1999.07,任海南省三亚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9.07-2001.06,任海南省三亚市爱卫办主任(副处级);
2001.06-2005.12,任海南省三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05.07-2005.12兼任三亚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
2005.12-2012.06,历任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其间,2007.10-2009.06兼任三亚市三亚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2.06-2012.11,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2.11-2016.11,任海南省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1-2016.1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副厅级),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12-2019.02,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02-2019.03,任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19.03,任海南省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
2019.09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