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伊春12月1日综合报道 据黑龙江伊春日报消息,2020年11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的办法的决定》规定,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杨守德为伊春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1992.09--1996.09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6.09--1997.12 省人民检察院见习书记员(其间: 1996.12--1997.05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锻炼)
1997.12--2000.04 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其间: 1998.03--1999.05借调省委政法委工作)
2000.04--2000.09 省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工作人员
2000.09--2001.11 省人大常委会干部、副科级秘书
2001.11--2004.12 省人大常委会正科级秘书(其间: 2003.02--2004.08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办工作);
2004.12--2009.07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副处长
2009.07--2013.12 省人大民侨外委侨务外事处处长(其间: 2010.03--2011.04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13.12--2016.12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处长
2016.12--2018.07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2018.07--2020.10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2020.10--2020.11 伊春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提名为市监委主任候选人
2020.11 伊春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