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贵阳5月12日综合报道 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赵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翔违反政治纪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其他单位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翔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翔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翔简历
赵翔,男,满族,1955年8月生,河北围场人,在职大学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0年12月至1995年4月,历任北京铁道兵十二师战士,贵州省平坝酒厂工人,贵州省平坝县商业局工作人员,贵州省平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预审股副股长、副局长、局长;
1995年4月至2000年11月,任贵州省公安厅禁毒工作处处长、贵州省禁毒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6年9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
2000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贵州省人民警察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1年6月至2006年4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6年4月至2009年8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任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分管常务工作);
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任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5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