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生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生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武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生发在担任甘肃省永靖县县长、永靖县委书记、康乐县委书记、平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白银市委组织部部长、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