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景言(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景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景言利用担任广东省英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原省劳教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