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网连线]收入分配改革为内需增长注入活水

2012年03月29日 09:2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记者 韩秉志

 

    开春以来,广东用工缺口较大,企业普遍提高了工人工资水平。图为格兰仕微波炉生产线上的工人。庄光平摄


    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今年要推进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完善工资制度,抓紧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业内专家认为,该方案出台将起到进一步指明改革方向,明确路径、步骤和提供基本政策指导的重要作用,这有利于积极推进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网友“玉面佛心”:对我们老百姓而言收入分配改革只是一个宏观、抽象的概念,有哪些具体目标和措施能让我们的钱包鼓起来?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谈到最低工资标准问题时提出,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使目前的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营遇到了困难,所以要积极稳妥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最终目的是让企业得到发展,让职工工资有所提高,达到双赢局面。

    2011年,全国共有25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31个省区市开展了企业薪酬试调查,有27个省区市发布了2011年度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多在14%以上。尹蔚民表示,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工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时期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不低于13%。

    根据人社部规划,2012年收入分配改革的工作重点将着力在制度建设。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在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较快增长,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工资的可持续增长机制,不仅直接增加了居民的可支出收入,而且有助于提高群众消费需求。钱袋子鼓起来,老百姓消费自然也有底气。

    网友“泰平羊”:工资在涨,物价也在涨,相比工资数字的增长,我们更期待实实在在的生活水平提高。

    收入分配改革,绝不仅仅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个税起征点这样的局部改革,它意味着国家发展取向必须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经济增长方式要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民富是扩大内需的一个必须前提。

    收入分配问题,归根到底是民生问题,事关如何更好地实现群众的利益,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要实现这一点,就要做到以人为本。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就认为,收入分配改革,绝不仅仅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个税起征点这样的局部改革,它意味着国家发展取向必须由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经济增长方式要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民富是扩大内需的一个必要前提。

    要启动消费,首先要完善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覆盖面。迟福林解释了收入分配改革中“提低控高”的两个方向:一方面,要建立劳动者报酬保障机制和工资增长调控机制,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限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通过加大高收入人群收入监控等措施,确保收入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差距。

    “公共资源要向农民、城乡困难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四类群体倾斜。政府需要通过税收政策调控降低企业成本,解决税负负担,切实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通过发展中小企业增加就业,也能有效提高创业者和工薪劳动者的收入。”迟福林说。

    从长期看,要使收入分配真正取得成效,还需要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撑。要以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社会保障以及保障住房、就业服务等为重点,逐步完善符合国情的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消除群众消费的后顾之忧。

    网友“挑山工”:我是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虽然这几年家乡发展速度也很快,但农民收入水平相比城市仍然落后很多。

    解决收入分配不均的核心在于收入分配不公问题。随着我国收入分配改革逐渐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改革需要破除观念上和体制上的阻力,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但收入分配失衡问题逐渐凸显,尤其是城乡差距、行业差距、区域差距等问题日益突出。事实上,由于分工、资源、竞争差异造成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现象,但过大、不合理的行业差距不利于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消除行业收入不平衡现象,必须逐步消除行业壁垒和垄断,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多种资本在行业间的合理流动和有序竞争,促进行业间平均利润的形成和分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着力细化落实“新36条”的具体措施,争取今年上半年推出。届时,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铁路等国有垄断领域的通路有望打开。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很快。“十一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9%,城镇在岗职工工资年均增长15.1%,这些都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提供了重要基础。

    解决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也要努力提高劳动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经济发展坚持以民生为导向正成为中央及地方的执政共识。在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激励和扶持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畅通的社会渠道方面的政策,将让更多的人有机会通过奋斗成就梦想、获得幸福。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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