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即墨:探索建立快速办案模式提高办案效率

2016年11月29日 16: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青岛11月29日讯(记者刘成) 今年以来,山东省即墨市检察院公诉科积极探索依法快速办案新机制,确保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做到快阅快诉,达到案件质量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即墨市检察院公诉科共有10名干警,每周人均办案3起以上,传统流水线式分配案件模式,没有考虑案件的繁简程度和每名干警的业务能力及专业特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诉讼效率。今年以来,以司法规范化活动为契机,该院对公诉办案机制也随即进行了改革。通过提前介入、繁简分流,统一审查、集中开庭,有效缩短办案期限,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提前介入,繁简分流。通过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就认罪案件的界定达成一致,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沟通机制,明确在移送犯罪嫌疑人认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争议、无民事争议的案件时予以注明;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提前介入,做到对每起案件的基本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心中有数,并建议公安机关将符合情形的认罪案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

  统一审查,“打包”起诉。公诉部门抽调人员专门负责认罪案件办理,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认罪案件集中告知权利,集中讯问、询问,集中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与量刑建议书,集中时间“打包”提起公诉,确保案件进入审理快车道。开庭时,公诉人出庭对多起案件支持公诉,既节省人力又提升办案效率。今年以来案件审结率同比上升 15%。

  集中开庭,快速判决。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认罪案件快速处理“绿色快车道”,对认罪案件统一安排、集中开庭。开庭时,法院集中宣布法庭纪律、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分别审理各案后当庭集中宣判,实现认罪案件快审、快判。通过认罪案件的集中开庭审理,使案件当事人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有清晰对比,监督法庭更加理性、公正地考量各案的量刑情节,推进判决更加公平公正,既有效保障人权又提升司法公信力。

  据悉,快速办案机制建立以来,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2015年的每件41天,缩短至2016年的每件19天,办案效率同比提升了50%。该院受理的案件70%在一个月内审结,既确保了集中精力办大案,又进一步提升了普通案件的诉讼效率。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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