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有序推进

2017年01月19日 15:1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经济日报福州1月19日讯(记者石伟) 福建省日前印发《福建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点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规划编制的常态化机制。

  根据国家提出的空间规划试点要求,福建省提出,将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充分应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科学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和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通过制定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有机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和空间要素,统筹布局城镇发展、土地利用、海洋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从2016年底开始,福建省开始从七个方面启动试点工作:开展空间规划试点重大技术专题研究。去年底,已完成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目标指标体系,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县域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测算指标体系等重大技术专题应用攻关;编制试点县(市)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县级“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编制试点市空间规划;研究制定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完成省域“一本空间规划、一张布局总图”的路径和方法研究编制,总结形成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及软件开发,推进规划数据坐标系统、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制图标准等方面的统一;总结空间规划试点经验。在试点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基础上,总结形成福建省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编制省域空间规划。指导推动全省所有市县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探索完善上下结合的空间规划层级叠合路径。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方案,福建省在去年8月已启动各项筹备工作。福建省发改委副主任、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兼办公室主任叶飞文在该省召开的“空间规划试点协调推进座谈会”上说,开展空间规划试点是国家赋予福建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处理好开发与保护、规划与现实、海域与陆域、事权与责任等关系。同时提出了落实这一试点任务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根据部署,已设立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成员单位将形成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试点市县政府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通过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制度,落实责任主体。与此同时,福建将吸收借鉴浙江省开化县在空间规划方面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本省实际,探索出更加成熟的路径和模式,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空间规划积累经验。

  除了省级各部门已经进入“实战”状态外,福建各地也已启动相关准备工作。省里组织的技术支撑团队组织正会同试点市县抓紧推进试点,按照年底前完成三个试点县市空间规划编制任务的要求加快推进。有关部门也已开始推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组织力量加强分析生态环境容量状况、生态系统脆弱性、可利用水土资源、人口聚集度、自然灾害影响、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对市县国土空间进行网格化适宜性综合评价,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研究提出国土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有效提升政府空间管控能力。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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